本学期特殊教育专业实践月5月初正式启动。实践教学是学生课程学习及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见习时间
5月7日—5月11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0—3:30(2015级特教一班、二班)
5月14日—5月18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0—3:30(2016级特教一班、二班)
5月21日—5月25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0—3:30(2017级特教一班、二班)
二、见习年级
2015级、2016级、2017级全体同学
三、见习具体要求
1.由指导教师负责带领学生统一入校、出校,认真做好考勤工作。2.见习学生要求做好观察记录,听从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安排入班,不要影响班级正常教学。观摩见习过程中,禁止闲聊、随意和教师、儿童交谈。
3.不准迟到、早退、请假;穿戴整齐、尽量穿运动装;禁止佩戴首饰、禁止穿高跟鞋;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状态;管理好随身携带的物品。
4.无故不参加实践月活动的同学,一律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望周知!
特殊教育教研室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