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黑残联发〔2015〕38号]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残联,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残联:
现将《2014年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印发给你们,请在重大会议、活动和文件中需要使用和引用有关数据时,以此为准。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4月13日
2014年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中国残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残联“六代会”的任务要求,以推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为重点,落实残疾人同步小康年度任务,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康复
2014年,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实施“十二五”残疾人康复项目,各类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全省在57个市辖区和62个县(市)的3080个社区(村)开展了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累计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1397个,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3873名,其中,已接受过培训的社区康复协调员3582人;为312257人建立了社区康复服务档案,累计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残疾人128161人。
全省视力残疾康复机构24个,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673例,为428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11756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434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4578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已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个,地市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3个,县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5个;年度新收训聋儿309名,在训聋儿525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651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195人。
全省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48个,其中,省级1个,地市级22个,县级25个;培训各级肢体残疾康复管理、技术人员226人次;对6194名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其中脑瘫儿童机构康复训练554人,肢体残疾儿童社区、家庭康复训练303人,成年肢体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训练5337人;全年共完成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162例。
全省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47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1个,地市级康复机构20个,县级康复机构26个;培训各级智力残疾康复管理、技术人员118人次;对3399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其中智力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838人,智力残疾儿童社区、家庭康复训练2105人,成年智力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训练456人。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全省在125个县(市、区)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182066名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0.7%,显好率达到64.0%,社会参与率达到39.8%,肇事率0.03%;解除关锁6人;全省精神康复机构39个,机构中接受康复服务的精神病人5067名;对5687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全年培训精防康复管理、技术人员55人。全省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45个,机构内有318名从事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的教师,516名孤独症儿童在机构内接受康复训练,全年有255名贫困孤独症儿童得到康复救助。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27125件,其中装配假肢458例、矫形器317例,验配助视器16292件。
全省有56个县(市、区)的31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2014年全年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654人;全省共举办举办儿童残疾预防宣传活动60次,发放儿童残疾预防宣传材料33285份;全省共有残疾儿童家长学校10个,全年开展家长学校活动10次,参与的残疾儿童家长91人。
注重康复人才培养,全年举办康复管理人员培训班32期,培训康复管理人员260人;举办康复业务人员培训班38期,培训康复业务人员446人;举办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班95期,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1945人。
二、教育
2014年,为3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学校(班)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7个;有155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截止2014年底,全省有未入学学龄残疾儿童少年1073人,其中视力残疾39人,听力残疾52人,言语残疾33人,肢体残疾320人,智力残疾408人,精神残疾92人,多重残疾129人。
三、就业
截止2014年底,全省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127348人。本年度新增城镇就业残疾人9325人,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2608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611人,公益性岗位就业582人,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4337人,辅助性就业187人;农村残疾人实际就业241925人,其中196595名农村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45330名农村残疾人从事其他形式就业;全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102个,其中残联兴办32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70个,全年共有11835人次的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2014年,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435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186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247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58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56人和64人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
四、社会保障
2014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合并实施,截止2014年底,全省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有407387人,其中重度残疾人69661人,实际参保的有250593名,参保率61.5%,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120739人。全省60岁以下参保的残疾居民129854人,其中重度残疾人32459人,有27393人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获得全额代缴9537人,获得部分代缴17856人),代缴补贴比例达到84.4%。有23267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优惠政策(获得全额代缴4402人,获得部分代缴18865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77856人,参加医疗保险64667人;全省有162269名城镇残疾人和140705名农村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3716人,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10620人;全年有16939名城镇残疾人和29954名农村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全年城镇残疾人和农村残疾人符合条件享受稳定生活补贴的有8085人,享受稳定护理补贴的有31630人。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全省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93个,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33个,日间照料机构5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55个,共为3902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在以上机构中,共有10名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8名残疾人实现了支持性就业。机构之外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5614人。全年共有414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其中有5人接受了国家级培训。
五、扶贫
2014年,全省共扶持贫困残疾人户17344户,扶持贫困残疾人18303人,其中13599人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16139人次,投入培训经费115.8万元。
通过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农村残疾人1134人, 共有结对帮扶单位2629个,结对帮扶个人3800人。截止2014年底,全省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156个,安置残疾人就业5033人,扶持带动残疾人7415人。全年完成129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投入危房改造资金1236万元,有1327名残疾人受益。
六、宣传文化
2014年,省级宣传文化工作中,中央级媒体采用稿件20件,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80件,报纸专版10个,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个,播出公益广告2个;地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625件,报纸专版62个,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8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7个,播出公益广告4个。
全省各级建立公共图书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57个,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214场次,残疾人文化活动参与人数7925人次,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108次,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体24个。
七、体育
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3次,参加人数270人;建设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达到43个;培训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达到420人;组织省级残疾人体育比赛5次,参赛运动员达340人次;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已达5个。组织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19次,参加人数3890人次;建设地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11个;培训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279人。
八、维权
全省制定或修改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2个;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省级1件、地市级1件、县级1件。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15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17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36次,参加人数13093人;举办法律培训班31个,参加人数1110人。
截至2014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3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2个,办理案件4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117个,办理案件586件,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级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35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42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全省共出台4个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36个市、县、区系统开展了无障碍建设;全省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25次,无障碍培训7人次;全年共为312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全年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18159名。
全省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1416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5362人次,其中集体访65批次、892人次。
九、组织建设
2014年,全省有10个地市级残联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35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全省已建乡镇(街道)残联1329个,已建率达到97.5%,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876名;已建社区(村)残协9139个,已建率达到89.9%,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5853名。
全省建立省级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731个,市级、县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100%。全省共建立助残社会组织26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为9个,以残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5个。
全省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已达2948人。为提高残联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555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11910人次。全省助残志愿者登记总数为314074人,受助残疾人达712947人次。
十、服务设施
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01个,总建设规模114575.5平方米,总投资37030.9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4个,总建设规模5464.8平方米,总投资600.8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3个,总建设规模10817平方米,总投资3346万元。
十一、信息化
全省各级残联共有154名专、兼职统计人员从事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其中16人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2014年全省残联系统共举办统计人员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人数110人次。
全面推进网站建设,截止2014年底,全省建设残联门户网站31个,其中省级残联1个、地市级残联7个、县级残联23个。2014年全省省级发稿量818篇,各级残联举办信息工作培训班4期,参加培训人数67人次。
全省建立省级局域网1个,各级残联系统拥有计算机916台,拥有信息化专业人才175人,全年信息化建设投入76.6万元,用于信息化安全投入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