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实习工作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习是学生认知生产实践过程、获得专业技能、锻炼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应用型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加强实习工作管理,保证实习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专业负责人依据学生和专业特点,在全体教师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本专业实习教学大纲,具体规定学生的实习内容和考核要求。

第二章实习基地建设

第三条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专业教师,开展实习基地的沟通、建设工作。对符合基地建设条件的实习单位,由学院负责与其签订实习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四条为满足学生实习、就业一体化需求,学院允许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场所。实习场所应具备一定规模,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达到学校实习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学校调研、考察后,符合学校基地建设条件的,签订实习协议。不符合基地建设条件的,不予选派实习生。

第三章实习工作安排

第五条依照学生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完成不少于15周的毕业实习。对于无故不参加实习或实习时间、实习质量未达到学校规定标准的学生,将不予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因身体等方面的原因,确不能参加实习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以通过校内实习等方式取得学分。

第六条4月15日前,由专业负责人负责依照实习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专业实习方案。确定实习时间、指导教师安排等相关事项。

第七条作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全体专业教师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学生实习指导经历,将作为教师评职、评奖、评优推荐的重要参考要素。

第八条5月1日前,学院公布实习基地名单及基地可接纳实习学生数量。学生依照自身意愿,自由选择、申报。对于学生申报数量多于基地容纳人数要求的,学院将依照学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先后进行志愿满足。

第九条5月中旬前,召开实习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由教学院长主持,具体解读学校实习工作相关规定。专业负责人负责宣布学生实习的具体安排。辅导员对学生请假制度、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说明。组织学生签订《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

第十条除特殊情况,经学院批准外,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主实习。自主实习学生应按规定填写《自主实习申请表》,并提交《实习情况反馈表》。

第十一条对于不能安排住宿的实习基地,原则上只能选派学生居住地在实习基地所在地区的学生进行实习,并与学生家长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由学生家长负责学生在实习基地外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 9月1日前,由指导教师将学生送入实习基地,并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实习指导教师,并配合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实习指导。

第十三条 12月中旬前实习工作结束。

第十四条实习基地在绥化市域范围内的,指导教师每周至少一次进入实习基地了解学生实习、生活状况,并对学生实习教案进行检查、指导。实习基地在绥化市域范围外的,指导教师在实习期内应至少两次到实习基地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并通过网络等形式对学生实习教案等教学文件进行指导。

第十五条学生实习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及指导。指导教师应通过电话等方式,时时了解学生动态,对违反纪律或安全规定的学生及时提出警告和处理。当实习中遇到重大问题时,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院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实习记录。

第十七条实习学生返校后,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并对学生的实习报告和实习状况进行考核,确定学生的实习成绩。

第四章 实习总结

第十八条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向学院办公室提交个人和专业实习总结。

第十九条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教师,依照学生实习成绩和实习表现,按照实习生总数15%比例,推荐优秀实习生。

第二十条召开实习总结汇报会,由指导教师向全体专业教师作实习报告。学院依照学校要求,评选和推荐优秀指导教师。

第五章学生请假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因故需临时请假的,由学生填写请假申请单(见附表),依照指导教师、实习单位、辅导员、书记、顺序审批、签字后,予以批准。

请假流程:学生首先向指导教师请假,指导教师与实习基地沟通后,签字准许学生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向辅导员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负责电话通知指导教师是否准假;三天以上的由学院副书记或书记电话通知指导教师是否准假。指导教师在得到辅导员、(副)书记肯定答复后,向实习基地请假,并通知学生。

指导教师负责保管学生请假申请单,并对学生请假时间进行统计、整理。

第二十二条依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生请假时间总和,不得超过学生实习期的1/3(即5周)。否则,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并重新实习,实习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如遇极特殊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决定。

第二十三条对于请假超过1/5(即3周)的学生,取消优秀实习生评选资格。

第六章 实习材料归档

第二十四条实习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将学院实习方案、各专业实习方案、实习教学大纲、指导教师实习记录、学生实习周记、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自主实习申请表、实习情况反馈表、实习成绩考核表、学生教案、实习报告、学院实习总结、专业实习总结、指导教师实习总结等相关实习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七章 经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实习经费是学校对教学的专项投入经费,主要用于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学生及指导教师的交通、食宿、安全保障以及技术指导等,专款专用。学院和各指导教师应在经费预算限额之内组织实习教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学院和各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设计实习方案,并做出实习经费使用预算。

第二十七条需报销的各项费用应有正规票据,财务处凭据报销。

第八章组织制度

第二十八条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辅导员、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安排、实习管理、实习材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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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三月一日

附件:

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实习请假申请单

请假事由

指导教师签字

辅导员签字

书记/副书记签字

实习单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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